2020年3月20日,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锦江国际集团”)宣布,花园饭店(上海)的合作协议于2020年3月19日到期,锦江国际集团如期收回全部资产,拥有花园饭店100%的股权。

(图片源自网络,为花园饭店老建筑部分)

上海花园饭店于1990年3月正式开业,其前身系1926年当时法租界的一座馥郁着巴黎气息的“法国俱乐部”,是锦江国际集团和野村土地建物株式会社全资子公司野村中国投资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大仓饭店于1984年开始的中外合作项目。

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锦江国际集团的专项法律顾问,在交易的方案设计和项目过程中,凭借在过往类似项目的经验并结合本次交易的特点,为锦江国际集团提供了全面、系统、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在疫情期间,金杜团队与交易双方、标的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并肩作战,克服了诸多困难,顺利完成本次交易的交割。

金杜在酒店业的投资、并购及日常经营等法律服务领域拥有专业的行业知识以及丰富的项目经验。除花园饭店项目外,金杜还曾在锦江国际集团收回静安希尔顿饭店、太平洋饭店、扬子江酒店等诸多沪上知名酒店的外方权益的项目中提供法律服务。其中与花园饭店一样具有代表性的静安希尔顿饭店,系第一个进驻中国内地地区的希尔顿品牌酒店。

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赵晓红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