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新宇 郑银莹 郭欢 蒋睿馨 张文怡(公司业务部)

 

 

 

海关总署于2021年9月13日公布了《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51号,以下简称“251号令”),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251号令实施后,2018年3月3日海关总署令第237号公布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37号令”)同时废止。

现就251号令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