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耀华 谢岸琳

拖售权(drag along right),亦称为领售权,是投融资交易文件中常见的权利(尤其是开曼架构下的项目)。享有拖售权的股东(简称“拖售权人”)有权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公司其他股东(简称“被拖售股东”)与其一同将所持的公司股份(或要求其他股东同意将公司实质全部资产)出售给第三方(该第三方下称“买方”,该笔转让交易下称“拖售交易”),从而达到整体出售公司或转让公司控制权(或转让公司实质全部资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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