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开发银行合规制裁丨金杜担任亚行认可的合规监管人,独立考察企业合规管理有效性 By King & Wood Mallesons on December 13, 2024 Email this postTweet this postLike this postShare this post on LinkedIn 作者:吴巍 朱媛媛 郑岩玲 2024年8月,亚洲开发银行(下称“亚行”)经审核后,认可金杜担任某被制裁企业的合规监管人(Compliance Monitor)。被制裁的是一家水利工程行业的国有企业,该企业在2018年投标时提交了不真实的业绩证明,亚行认为其构成欺诈,因此对该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做出取消投标资格4年的制裁决定,如果企业完成合规整改等义务则最早可以在制裁决定生效3年后申请解禁。在制裁期限内,企业需聘请合规监管人,对其合规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亚行汇报。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