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 & Wood Mallesons

Recognised as one of the world’s most innovative law firms, King & Wood Mallesons offers a different perspective to commercial thinking and the client experience. With access to a global platform, a team of over 2000 lawyers in 27 locations around the world, works with clients to help them understand local challenges, navigate through regional complexity, and to find commercial solutions that deliver a competitive advantage for our clients.

King & Wood Mallesons Blogs

Latest from King & Wood Mallesons

作者:杨帆 金琳懿 曹佳培 朱梦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84号令公布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下文简称“药品经营新规”)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在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生效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陆续颁布施行,但是药品经营相关的法规一直处于征求意见稿的状态。其间有些省市出台了地方性的药品经营、储存和运输相关规定。2023年9月,在《药品管理法》修订四年之后,药品经营新规最终落地。药品经营新规将取代《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发布、2017年修正)以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发布)。

阅读更多

作者:邰红 朱书丹 高佳琪

技术效果是药品专利创造性判断中的重要考量因素,而技术效果主要依赖于实验数据。实验数据的有无、好坏能够直接影响专利授权与否,因此,补充实验数据能否被接受一直以来也备受关注。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行的先申请原则,实验数据应当记录在原始专利申请文件中。然而,由于难以预测审查员和无效请求人所引用的对比文件、马库什权利要求的特殊撰写方式以及实验指标的丰富性等原因,申请人不得不在申请日后补充实验数据,以应对审查和无效程序中关于创造性和充分公开等问题的质疑。

阅读更多

作者:刘晓萍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中明确要分步骤、分阶段实施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政策,指出要把握好海南的优势和特色,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在此基础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一步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阅读更多

作者:王悦

客户某工程公司(“工程公司”)起诉的法律事实为,2015年工程公司与案外人某实业公司(“实业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经实业公司介绍,工程公司与某货运分公司(“货运分公司”)、实业公司签订代理报关及仓储协议,约定工程公司对外采购相关货物后,将货物存储于货运分公司所属的仓库中。后该批货物丢失,工程公司诉请要求货运分公司及其总公司(“货运总公司”)返还货物或赔偿等值货物损失。

而某检察院起诉书的内容是,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若干自然人(“犯罪嫌疑人”)为骗取财物,先后成立实业公司及有关关联公司,在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骗取工程公司等单位信任,委托工程公司采购货物,再私自低价抛售,并将所得用于支付货款、偿还债务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工程公司等单位重大损失,涉嫌合同诈骗罪。

阅读更多

作者:苏萌 席索迪 张芳源 肖瑾瑜

自CCER交易的总领性法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CCER管理办法》”)发布以来,CCER的重启在法律制度上已无实质障碍。关于《CCER管理办法》的解读可参考我们的文章《CCER管理办法:正式稿的变与不变》和《CCER重启按下加速键:快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随后生态环境部又发布了首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进一步明确了可以申请签发CCER的项目领域范围包括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四类。

阅读更多

作者:萧乃莹 费思 石璧宁

在2023年香港金融科技周(2023 Hong Kong Fintech Week)期间,香港[1]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向受监管中介机构发布了两份备受瞩目的通函,涉及证券和其他投资产品的代币化。本文(包括两分钟速读部分和图表)将深入探讨第一份向从事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的中介机构提供重要监管指引的证监会通函(“《中介机构通函》”)。本文是金杜亚洲代币化系列的第二篇文章。

阅读更多

作者:刘新宇 冯素芳 孙兴

自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03号《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之后,参考媒体公布的数据,除了明令禁止进口的水产品,其他日本食品也受到影响,9月份日本对中国的食品出口额整体同比减少58%。

同时,来自日本的食品目前处于海关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强监管之下,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此前曾表示针对日本进口食品严格实施100%查验。

在此背景下,我们再次整理食品进口环节涉及的监管要求,助力相关业者在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开展食品进口经营业务时识别和应对合规风险。

阅读更多

作者:景云峰 闫璐

当地时间2023年8月9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旨在限制美国个人和实体投资中国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计算三大尖端科技领域的投资禁令(以下简称“投资禁令”或“第14105号行政令”)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随后2023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公布针对先进计算物项、超级计算机与半导体最终用途临时最终规则(以下简称“AC/S IFR”)和针对半导体制造物项的出口管制临时最终规则 (以下简称“SME IFR”),进一步明确对“美国人”(包括但不限于美国企业、美籍科学家以及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籍研发人员等)特定活动、超级计算机以及半导体制造最终用途等的限制措施范围,及时补足政策漏洞,两份临时最终规则主要规定已于当地时间2023年11月17日正式生效。

近年来,随着美国不断收紧对华高科技领域出口管制以及投资政策,导致“美国人”开展投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合作等活动面临的合规义务与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本文旨在对美国出口管制新规以及投资禁令项下有关“美国人”的限制措施与合规风险进行解读,以期对相关人士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有所帮助。

阅读更多